本报讯 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今年下半年外贸走势预测时坦言不容乐观,并透露,商务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采取出口刺激措施。
谈到汽车出口,沈丹阳介绍道,据商务部一份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具有汽车出口许可证的整车生产企业多达370余家,而在这些出口企业中,每年出口量不到50辆、出口金额不到50万美元的企业,差不多占据着一半的比例。由于出口门槛低,国内车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局面不断恶化,整体品牌形象也始终得不到提升。
目前,国内针对汽车行业制定的出口思路主要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有所体现,前者由中国商务部等十一部委于2011年7月7日发布。其中直接涉及汽车行业的有三点:一是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了汽车等25个行业的出口发展规划;二是要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三是要建立规范出口市场秩序的有效机制。
而《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则是在2009年10月23日由中国商务部等六部委印发,该意见指出,到2015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到2020年,实现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的战略目标。
为此《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汽车产品实现出口产品、出口市场、出口贸易、出口企业和售后服务主体结构五个转变,同时提出了六个方面,分别是:1、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增强汽车产品出口的技术基础;2、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3、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应对和化解贸易摩擦;5、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6、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共二十五项措施。但是,据有关人士分析,要完成上述目标,必须制定专项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才能确保实现。
为此,商务部、工信部等五个部门于2012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并对生产企业授权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必须在质量体系认证、维修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出口资质,并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满足条件的车企须于每年9月10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在获得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凭必要凭证和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最后,企业持出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不少大型自主车企高层及业内人士对此举表示赞同,认为可以有效缓解自主车企海外恶性竞争的局面,并有利于一些有实力的自主车企实现在海外市场的重新定位,从而提升自主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形象。(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