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出事故必然是大祸,校车出事故必然是大新闻。
最近一段时间,发生在我国与汽车有关的重要新闻竟然连续是“校车惨案”,频频登上报纸与网站的头版或头条。9月26日,山西灵石县校车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11月26日,辽宁宝山镇校车事故,35名幼儿受伤。
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温家宝强调,“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
温总理的讲话不可谓不及时、不重要、不到位。但是,由于历史的欠账太多,各级政府和各个主管部门根本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总理交办的任务。又由于老百姓心知肚明的种种原因的沉菏惯性力量太沉重,不可能因为总理的一次讲话而迅速消弭,惨案不可避免地多次发生。12月12日,江苏丰县校车事故,一下子夺走了15名学生幼小而鲜活的生命。
欲说无语、欲哭无泪之余,老百姓希望看到的是:《校车安全条例》如期出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专用校车尽快问世,地方财政向校车采购倾斜,校车的道路通行特权不折不扣,选用德才兼备的校车司机。校长多洒春晖之情,老师多尽呵护之能,举各方之力,把“校车惨案”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儿童在文人的笔下,被比作花朵;儿童在父母的心里,是家庭的希望;儿童在岁月的长河中,是民族的未来。关心儿童,就是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就是关心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就是关心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那么,校车就应该是儿童的休息区、阳光房,绝不应该成为儿童的“绝命地”、交通事故的“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