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老吾老以其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两千多年前的先贤提出了弱者特权的人文理念。至今,还是我等应该认真思考的人文理念。
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事件,既给当事者家庭带来撕心裂肺的痛苦,又给我们这个社会的成年人蒙上羞辱,改装9人坐的面包车,塞进了64位幼儿,将这种“校车”给儿童坐,有虐童之嫌,这就是犯罪行为了。无论有什么理由,这是成年人对儿童的犯罪却是无疑的。
甘肃省庆阳市教育局局长卢化说:“庆阳作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财政有限,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投入仍不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这样表述:“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的比例只达到3.48%,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这个《纲要》目标“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 比例要达到4%”,仍然是这个数。一方面是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8万亿元,一个部门一年的“三公”经费就能达到21亿,另一方面却是教育投入严重欠账。上述所引用数据,都是公开媒体的公开数据,已经令人不安了。这笔账怎么算都令我们成年人有愧对下一代的愧疚。
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这还是所谓“要求”、不是标准,历年来都有国家有关方面提出这种“要求”,至于各地执行的情况怎么样,超标配置的公务用车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然而,就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对照一下小朋友们坐的校车含糊标准,我们制定标准的成年人难道不觉得汗颜吗?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将两个规定对比着阅读,会发现对公务用车有价格标准,有排量标准;而对于校车,我查了半天,就看到一些座位标准、安全带标准、陪坐标准,以及一些借用客车标准的常规标准。
2010年政府采购汽车金额攀升至800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14%,平均年增额超100亿元。而浙江德清购置美式校车为学生保驾护航的主要操盘手罗永昌日前分析中国校车现状中透露,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专业校车实际销售量为区区900辆。这就是校车销售的无奈现状。
改装校车的现象很普遍,经营校车接送学生的从业者也良莠不齐。投入不到位,根源不解决,在这种现状下,要确保校车安全,我认为就是说说而已的了。
在理想状态下,弱势人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人群特权很多,很仔细,充分体现了一种人文精神;而我们的成年人,首先想到的是某些权位、公务用车的特权,车分几等,尊卑有序。有没有想过妇孺的特权在哪儿呢?享受特权,应该是弱者的特权;而我们现在,偶然有关照弱者,那也是“社会公德”范畴里的概念。
然而,我们如果是个有良知的成年人,应该好好建立起一个理念:该谁来享受特权,才使正常的成年人不觉得汗颜呢?出了这种事,成年人还有什么脸面享受张扬的特权。
古语道:怕人知道休做,要人敬重勤学。
进入了21世纪了,千万不要漠视先进理念,再说我们的“祖制”也有“老吾老”“幼吾幼”的理念么。学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