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长城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该合资公司规划了年产能16万辆标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
长城与宝马的合作是中国汽车产业开放合作的新型范例,也是全球范围内资源优化、整合的趋势体现,有利于融合彼此专长,共同深耕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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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4
7月10日,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长城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该合资公司规划了年产能16万辆标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
长城与宝马的合作是中国汽车产业开放合作的新型范例,也是全球范围内资源优化、整合的趋势体现,有利于融合彼此专长,共同深耕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