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项被称为“历史性破冰之举”的《条例》明确给出“一般公务车”定义,即除省部级以上官员专车及必要的执法执勤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之外的公车。
公务用车一直是热点话题,尤其到了每年政府部门晒“三公”经费的时候,占“三公”支出大头的公车支出往往成为众矢之的。尽管从2010年起,公车支出在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中的占比连年下降,从65.14%降至2012年的54.77%,但依旧以高达40.67亿元的数额占据榜首。今年8月公开的2013年各省“三公”预算中,辽宁省的预计公车费用最高,达5.86亿元,占三公总额的84.07%。而即便是预计公车费用最低的上海市也需5.14亿元,占总额的48.95%。
从1994年“两办”下发公车管理文件算起,“公车改革”已近20年,但“公车1/3用于公务,1/3用于官员私事,1/3用于司机私事”的现象依旧存在。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的监督方式层出不穷:不论是给公车涂上醒目的统一标识,还是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全程监控,省下的费用依旧无法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今年春节期间网友“随手拍”曝光的停在饭店、娱乐场所外的豪华军用车再次引来骂声一片,“车轮上的腐败”无疑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不良影响。
今夏颁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号称“史上最严”的公车改革,《办法》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L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对公车的配备与采购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新一轮公用车制度改革无疑有着超越“最严”的势头,因而备受瞩目。
连续9年在两会上提出公车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该《条例》带来的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公务用车数量的大幅削减。据他初步调查,全国公车至少在200万辆。叶青以2009年开始推行公车改革的杭州为样本,车改后,一辆公车一年可以省5万元到7万元,如果以5万元算,乘以200万辆,那就是1000亿元,将节约大笔的财政资金。
新《条例》措辞强硬,以“取消”代替“逐步取消”,颇有釜底抽薪的意思,但不少专家担忧《条例》落地时会打折扣。有汽车行业评论人士指出,需要在《条例》实施细则方面严格把控,否则不但起不到厉行节约的作用,反而还将造成资产流失、交通成本增加和腐败等问题。以《条例》第二十五条中的“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为例,如何真正做到透明、公开,防止以“内部价格”出售公车,需要各地各部门配合,推出相关细则,加强落实。
专家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2011年10月启动的温州车改就因过高的车补引发了争议。温州车改前,公车费用为133万元;车改后,发放的车贴总额为162万元。这意味着,车改后,每年需多支出近30万元。出于对“车补成为显性福利”的担忧,此次条例中强调,要“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但“适度”的定义如何把握,如何在不影响正常公务出行的前提下制订合理的车贴发放政策,还需依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执行。
倘若新《条例》能被贯彻执行,公车消费的预算自然能够减少,“三公”经费总额有所下降也变得指日可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