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6日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明确了油品质量升级的时间表,并指出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
1月份以来,我国持续出现的大范围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对油品质量升级的关注。会议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为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决定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
目前中国各地实行的汽油标准不尽相同。北京实行京Ⅴ标准,上海和江苏、浙江、广东的十多个地市实行国Ⅳ标准,其他地区仍实行国Ⅲ标准。而柴油国Ⅳ标准更迟迟没有推出。中国柴油执行的多是国Ⅱ标准,只有少部分地区陆续执行地方性的第三、四阶段标准。中国柴油的消费量是汽油的两倍,且柴油的馏分更重,油品质量升级应汽油和柴油并重。
由于中国的柴油品质较差,制约了具有较高燃油经济性的柴油车的发展。目前,中国市场销售的新车中,节能的柴油轿车市场份额不到1%,为此中国每年多使用2000多万吨石油。但另一方面,柴油作为最基本燃料,下游价格传导性很强,可以说凡是需要运输的商品,均会包含一部分来自柴油价格的传导成本。这次明确: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并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政策。
加快中国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确保按照汽、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郭海涛说,一方面,国家设定国Ⅳ和国Ⅴ标准实施的过渡期,既考虑了炼厂的升级改造,也考虑到汽车发动机等相关设备性能的提高,这都需要较长时间。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采用统一标准只能是较低的标准,建议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力出发,分地区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