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持续了数日、笼罩在我国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虽然已经有所缓解,但是留在民众心中的阴影注定难以消退。或许受此影响,环保部再次挥出重拳治理汽车污染。
1月16日,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据悉,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技术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排放法规相当。与现行的轻型汽车(即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国Ⅴ排放标准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PN)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并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国Ⅴ标准适用于新车定型、生产和销售环节,不涉及已经使用的在用车辆。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国Ⅴ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单车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排氮氧化物25%-28%,减排颗粒物82%。不过,目前国Ⅴ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还没有确定。
目前,汽车已成为一些大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截至2011年底,全国轻型汽车保有量8264万辆,其中,九成以上是汽油车,柴油车不到一成。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NOx)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HC)166.2万吨、一氧化碳(CO)1621.7万吨。就北京而言,机动车排放了全市58%的氮氧化物、40%的挥发性有机物和22%的细颗粒物。
根据环保部介绍,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去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这也意味着由汽车排放产生的污染仍会急剧增加。
据悉,我国从1989年发布《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来,已先后4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但由于油品供应的问题,目前轻型柴油车执行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执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最近的雾霾事件迫使环保部加快出台国Ⅴ标准的速度,因为在机动车之外其他领域的大气治理政策相对比较成型了。”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所副所长王毅说,“从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来看,也应尽快提高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减轻汽车增长给环境带来的压力。”
环保部表示,在2011年上半年曾向社会公布国Ⅴ排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二次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严82%,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PN)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德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