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6日,上汽集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题培训在上汽培训中心举行,上汽集团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下属企业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等20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律师谈育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处处长叶维宏分别作《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施辅导》专题讲座,对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的建设,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依据、协商内容和实施流程等工作进行了培训。
上汽集团历来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通过集体合同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今年3月召开的上汽集团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汽集团整体上市后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规则》。同时,集团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政策要求,坚持“关注一线、激励骨干”原则,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实际水平,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并充分履行民主程序,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实现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
根据市国资委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下阶段,上汽集团将扎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今年,上汽下属国有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并履行备案程序将达到100%。到2013年,上汽全行业力争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