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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体报道,有驾驶员收到了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寄出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时间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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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处理…

“1900年罚单”让人心有余悸

作者 撰文
2012/3/4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驾驶员收到了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寄出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时间竟然是“1900年1月0日0时0分”。楚雄警方22日通报:此系计算机打印控件故障、工作人员审核不严造成,将退还罚款并赔礼道歉。

这场“虚惊”,让有关驾驶员“因祸得福”。据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存在时间错误的《通知书》为2011年11月18日寄出,均是2011年11月12日至14日在杭瑞高速公路K2444+350M处被监控设备记录的车辆。目前他们已对出现错误的《通知书》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车主还未处理的违法数据进行消除;对已接受处罚的车主,民警将主动联系,退还所缴纳罚款并赔礼道歉。

按理说,既然车辆违章的监控记录没有错,只是《通知书》上的违法时间打印错了,那就只关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及水平,而与车辆违章本身无关。也就是说,既然车辆确实违章,当地交警只需就《通知书》上的时间错误进行道歉或给予适当精神补偿即可,而没必要,也没权利对违法车辆“退还所缴罚款”并“消除违法数据”。

这样一来,这场车辆违法时间“穿越”的虚惊,不仅让人瞠目,更让人心有余悸。车辆违法违章,该不该处罚,全由交警部门说了算。尤其是现在,好多地方都采用监控设备抓拍违章,驾驶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违章了及如何违章的。反正《通知书》一到,就得乖乖地去缴罚款,否则最终还要缴滞纳金,甚至被扣分,以及无法通过年审。从前面这起事件来看,交警部门的监控设备,有时也是靠不住的。设想一下,如果出差错的不是违法时间,而是违法种类及程度,诸如没闯红灯被拍成闯红灯,没超速被拍成超速,超速10%却被拍成超速50%等等,驾驶如何知道自己被“冤枉”,又如何给自己“平反”?前面这起事件,不是把车辆违法时间错成了解放前的“1900年1月0日0时0分”,而且有些驾驶员已经无奈地缴了罚款吗?假如不是有细心的网友将此事曝光,问题能引起当地交警部门的重视和解决吗?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还采用移动测速或照相机偷拍方式,让驾驶员“被违章”。如此做的目的,主客观上就是为了罚款。而实际上,也未见有多大实效。

罚款,确实是处理违章和预防违章的一种手段。但这种手段,在好多地方被用歪了,或者说用过头了。尤其是现在,有了监控设备以后,交警很少深入一线抓违章和纠正违章,全凭监控记录来处罚驾驶员。这种管理方式收不到多大实效也就罢了,还会时常出现因技术性错误而导致驾驶员“被违章”的情况,让驾驶员颇有诟病。这,很值得各地交警部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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