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日渐成为世界汽车产销大国,巨大的市场令众多国际知名汽车品牌纷纷抢滩中国。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呈爆发性增长,可是滞后的消费者完善保障措施实在是羞于见人,仅汽车“三包”政策多年来就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步入龙年,汽车“三包”草案将完成二次征求意见,它是否能够出台?这将关系到管理部门对汽车消费后市场的重新界定。
“三包”龙年能否“成行”,唯一能够界定的是业界保护重心是偏向生产厂,还是消费者。汽车产销成为大国,厂方、消费者都日益做大,唯一为难的是政策法规这一“老娘舅”,天平往哪偏都有导向作用,值得慎重。按我想法,今年的“3.15”,最好的方式就是能够完成“征求意见”,隆重推出。不是说消费者是“皇帝”吗?这样,“皇帝”一定会在龙年“龙颜大悦”的。
至少拖延7年之久的“汽车三包”,着实令中国汽车消费者闹心,闹得中国日益壮大的汽车消费者队伍心头痒痒。以往中国消费者对待洋品牌逃避“三包”责任,也只能无奈地作“拳匪”状:几个壮汉“砸大奔”“砸宝马”的中国式维权,被先富起来的国人视为没素质,像“拳匪”“捻子”之流。然而消费者吃了亏,总想有一个说法,我们的市场环境没有让消费者“三包”的现成规定,消费者做些“过激”的行动,确实是个“双输”的局面:厂方输了品牌的声誉,消费者输了个人的体面。都没有腔调,不好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质检总局根据2011年年底进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各方的大量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一些关键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修改后的内容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能够促使汽车三包规定更加严谨和完善。2012年的最新意见稿有5方面改进,这些改进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刘兆彬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质检总局法规司在此次征求意见后,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归纳,并尽快报请局委会讨论通过,预计年内能够正式出台。看来,从国家层面上,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之所以“三包”拖延7年之久,是因为以前有一种权势声音:目前国内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如果仓促全面实施,实际上无法操作,很可能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这些观点当然是屁股坐在厂方的台面上,作“为消费者打算状”,消费者显然不领情,舆论也口诛笔伐。千呼万唤始出来,汽车三包需出台!7年之痒,再也不能说“仓促出台”了。
一种声音:“由于厂商生产原因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却要经销商为此埋单,经销商夹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压力将会很大。”另一种声音:“如果是进口车从海关到店再到销售,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算上办理退换手续,时间肯定会超过30天。”还有一种声音:“其中最关键的原因便是‘三包’尚未解决第三方鉴定的问题”等等。当然,这些声音有的鼓噪了7年,有的是新的“见解”,不管是什么声音,有关部门听还是要听一听的。我的听觉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照笔者的想法,不管怎样,总要有“三包”规定,其余的就算是“不成熟”也罢,不“配套”也罢,跟着做就行了。做了,就不会有7年之痒了。而且会越做越成熟、越做越配套、越做越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