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方法可效,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周全考虑各方关系:要处理好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关系,改进六位一体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探索延期支付方式,防止短期行为;要处理好骨干激励与员工激励的关系,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有机结合,完善绩效导向的员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处理好经营班子与成员个人的关系,探索班子成员个人契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防止几种倾向:在企业和企业层面防止微妙权力倾向,防止挤压逐利的行为;在考核与被考核层面,防止鞭打快牛倾向,让企业有“奔头”;在经营层面,防止急功近利倾向,防止过度追求主要指标,而忽视企业经营风险和持续发展。要特别清醒地认识到,在分配问题上,不能图一时痛快,不能简单地认为“分多就是好”,必须充分考虑企业持续经营状况和员工心理预期,要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的和谐稳定。
汉时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卷九·对胶西王》中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意思是教人不能只看到眼前的成效和利益,而应更多地着眼于“道”和“理”。对于创新和完善激励机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系统思考,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