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paper.shautonews.com/Img/2025/6/pc20250630ef8ec85719cc4c4cb8e76dca70e60d32.jpg
本报讯 上海市行业协会的登记拟取消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市人大日前举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修正案)草案》法规解
http://wap.shautonews.com/content/2010-05/02/030576.html

等待处理…

上海市已有220家行业协会

2010/5/2

本报讯 上海市行业协会的登记拟取消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市人大日前举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修正案)草案》法规解读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参加。

据悉,2002年前,全市有行业协会132家;到2009年底,全市共有行业协会220家,7年中数量增长约三分之二。

《修正案(草案)》就涉及调整管理职责、改革设立登记制度、促进政社分开及鼓励行业协会发展等方面内容,对《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做了必要的增删和修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登记制度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有碍于行业协会的发展,在《修正案(草案)》调研和起草过程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对设立行业协会实行直接登记,即取消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为此,《修正案(草案)》增加一款规定,

“设立行业协会的,应当向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可以在征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意见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调研发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不够稳定,职业化程度不高,在教育培训、资格评估、社会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评估、社会保障等机制,维护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另外,在涉及转移或委托行业协会承担事项的基础上,《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决策咨询”“资格认证”等新的事项,并规定凡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应当转移或委托行业协会承担。

为保持行业协会的活力,考虑到已不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不正常的行业协会,实际上已无法代表所在行业的会员企业的利益,上海可能将鼓励业内企业重新组建行业协会。《修正案(草案)》规定,“对未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协讯)

上篇: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工
下篇:上海市汽协组织专家先睹世博会
分享到

© 2019 上海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2313号-2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