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4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中除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子警察的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外,对“套牌车”违法行为的审核、交通违法滞纳金上限、酒后驾车是否要验血、违法停车的“黄单子”该怎么贴等车主普遍关注的问题,都作了重大调整。
4月1日起,“套牌车”违法将不再影响合法机动车。《规定》明确完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的审核程序,“套牌车”应当予以消除违法行为信息的情形。同时,《规定》对电子警察使用中涉及的设置地点、证据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而为了提高酒后驾车查处和整治时的执法效率,《规定》对酒后驾驶抽血检验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和调整,明确只有当经呼吸测试达到或者超过醉酒临界值,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才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改变了以往只要有醉酒嫌疑就必须血检的要求。此外,针对车主最常遇到的违法停车被贴罚单,《规定》也对其方式方法作了严格要求,既明确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的送达方式,即必须粘贴于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同时应当清晰、醒目,不妨碍驾驶人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