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宝马和戴姆勒拒绝收紧碳排放目标,并拒绝在2030年前完全停止生产使用化石燃料的汽车。9月20日晚间,德国非政府环保组织Deutsche Umwelthilfe对宝马和戴姆勒提起诉讼。
9月初,这家环保组织致函,要求宝马和戴姆勒在9月20日之前同意收紧碳排放目标,其中包括在2030年前限制内燃机汽车的生产。9月20日,宝马和戴姆勒证实他们没有接受该环保组织的要求。
2020年5月,德国最高法院裁定,德国的《气候法》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得不够好,因此为主要经济部门制订了碳排放预算,即到2030年,碳排放必须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65%,高于此前55%的目标。
而戴姆勒的目标是到2030年生产纯电动汽车,并在2025年前为所有车型提供电动替代车型。宝马的目标是到2030年,在全球的汽车销量中,至少有一半是电动汽车,同时将每辆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这两家公司都表示,他们的目标符合《巴黎协定》。但环保组织认为,这些公司的减排目标要低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制订的碳排放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