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
李书福:建议修订行业标准,适应电动汽车铁路运输
中欧班列的开通为汽车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海外物流线路。然而,由于目前实行的铁路运输行业标准是基于数十年前的市场环境而制订,对于锂电池运输严加禁止,这大大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运输成本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影响了各大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含包括锂电池在内的散件)出口。
建议根据电动汽车的产品特性,对现有标准进行适应性修订,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新阶段的市场需求,使电动汽车、锂电池散件能够依法合规,通过铁路进行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输,助力实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发展与全球主流市场开拓。
360
周鸿祎:建议把网络安全系统列为智能汽车的标配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和数字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网联汽车就像一台四个轮子上的“大手机”。目前,远程控制、数据窃取、信息欺骗等安全问题已经陆续出现在智能汽车上,这些问题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建议将智能汽车的联网安全防护体系纳入车辆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中,并逐步形成强制性要求,像汽车安全带一样,列为汽车安全的标配。此外,汽车行业应加大网络安全投入,以安全大脑为核心,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大数据平台、安全智能分析平台、应急响应平台等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形成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能力体系。
长安汽车
朱华荣:推动汽车芯片产业化,维护供应链安全
汽车芯片逐渐成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中的主要“卡脖子”环节。
建议国家在保证产业链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出台积极政策来推动汽车芯片国产化,维护汽车供应链安全。设立汽车产业核心芯片及生产设备国产化重大专题项目,使我国掌握EDA设计软件、生产设备(高端光刻机)、原材料等核心技术,提升我国芯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支持芯片设计和制造企业,弥补芯片空白领域,推动和鼓励主机厂敢于试用或大规模应用国产汽车主芯片。同时,支持主机厂在整车开发过程中与国内汽车芯片供应商尽早开展汽车芯片定制化研发,通过深度协作来提升汽车芯片的品质与供应稳定性。
广州汽车
曾庆洪:多元主体协调完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宜
目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率与理想效果存在差距。
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对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多元化主体有机协调,完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宜;将车辆召回实施状态纳入年审范围,赋予交管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同时允许车企在针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时获取特定车主联系信息,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配合义务;组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过程追溯系统,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将车辆召回信息纳入车辆续保审核范畴,保险合同范本增设个人信息授权条款;因车主不配合召回而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的,车主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整理:周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