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对安全座椅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安全座椅,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强制标准实施后,家长可以放心购买市场上在售的安全座椅了。但是,有些商家对于强制认证似乎并没有准备好。
部分商家还没做好准备
从下月起,国内所有出售的儿童安全座椅均需得到3C认证,没有认证的将不准出售。为此,很多商家趁规定还没实施前,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降价出售。记者来到位于七莘路的某儿童用品城,一款国内品牌的儿童安全座椅原价1999元,现在降价促销,只卖到799元。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询问营业员,该座椅是否有3C认证,营业员表示不了解这个认证,降价销售是因为厂家促销,至于厂家是不是因为无认证才降价销售,她也不清楚。记者随后查看整个座椅,并未发现有3C认证的标识。
随后,记者来到南京西路上的宝大祥,某品牌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售价2000多元的全进口儿童安全座椅,记者询问是否3C认证产品,销售人员只说产品是经过欧盟认证的,至于国内的认证,他表示不知情。记者在商家摆放的样品中并未发现有3C认证的产品,而多数销售人员也不清楚什么是3C认证。
实体店似乎还没做好关于3C认证的销售准备,但是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儿童安全座椅”,跳出来的商品前几个页面的产品均在图片明显位置标志出该产品为3C产品。据了解,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可以查看3C证书和3C编码,也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或电话查询。
4个检测通过才算合格产品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儿童安全座椅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参考了欧盟和美国的标准,接近国际水平。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会长梁梅表示,从前的“出口质量看欧标,国内质量看良心”现象被真正改变。
记者了解到,儿童安全座椅的3C测试项目包括4个方面,只有通过这些检测,才算是合格产品。这4个检测分别是:一是静态试验,分为机械物理强度和盐雾试验,依据标准是《GB27887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机械物理强度,包括安全带是否结实,座椅、安全带的吸能性能,带扣、约束件等的寿命试验等。盐雾试验,是针对小孩子口水的抗腐蚀性测试,主要针对安全带,这是比普通汽车安全带多出的一个测试。二是动态试验。主要测试项目是碰撞,依据标准是《GB27887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依据产品安装方式的不同,碰撞从几次到十几次不等,而且不同测试对标准的理解不同,也会给出不同的次数要求。三是燃烧试验,指单位时间内塑料、布料等的燃烧速度不能太快,要满足《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标准的要求。这个测试主要是模拟出车祸时,车辆不幸着火的情况。四是毒性试验,引用《GB6675玩具的元素迁移试验》的标准,说白了就是重金属元素、有毒有机物是否超标。
增强儿童安全乘车意识迫在眉睫
国家出台强制认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乘车安全,然而人们的意识并未及时跟上。去年,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联合编著的《中国儿童乘车安全蓝皮书》正式发布。调查结果显示,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比重仅为13.48%。因为调查区域多为一二线城市,该区域儿童安全座椅认知度高于国内平均水平,而且课题调研人群界定为有车、有孩子的人群,所以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相比全国水平偏高。尽管如此,和国外相比,该使用比例依然很低。
从调查结果来看,国内家长普遍存在儿童安全乘车意识低的现象。在提升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前,提高人们对于儿童安全乘车,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意识也是迫在眉睫的。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立法排上日程
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普及应用,更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手段来推行。目前,全球已经有四十多个国家明确立法,规定12岁以下儿童都适用儿童安全座椅,一些国家强制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在我国,已经有上海、山东等三地针对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作出了强制规定。以上海为例,自2014年3月1日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在驾驶人的儿童乘车安全保护意识尚且薄弱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推行儿童安全座椅,督促人们履行儿童乘车安全保障义务,无疑是十分必要的。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甄砚提交了关于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法律的提案,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和明确回复,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全国性立法已然排上日程。
总之,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是保障儿童乘车安全迈出的一小步,普及3C认证的重要性,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使更多儿童免于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是非常迫切的。(记者 陆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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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美国:法律规定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则必须把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在后座上。违例者会被罚款100~300美元。
瑞典:早在1982年就开始制定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装置的使用率已上升到95%。
加拿大:体重在18千克(40磅)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较重的儿童,则需系上安全带。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切勿将儿童放在前排座位。违例者会被罚款。
澳大利亚: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985—1990年间,在遭遇车祸的儿童中,71%的儿童因正确使用了经过安全测试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而避免了致命伤害。厂家还发现,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在车祸中死亡的儿童,如果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一半以上是可以生存下来的。
新西兰:规定5岁以下孩童必须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在有供应的情况下,5-7岁孩童在车内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
英国:于2006年立法,要求3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3-12岁或身高在135厘米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增高垫。
日本:在2000年正式把不满6岁的儿童乘车时要配备安全座椅写入了法律,如果租车,租车公司都有安全座椅可以一同租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