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paper.shautonews.com/Img/2023/12/pc20231220255379cac3b94cedbf82fb613eec02d7.jpg
本报讯 3月27日,工信部网站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
http://wap.shautonews.com/content/2015-04/12/016042.html

等待处理…

工信部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

2015/4/12

本报讯 3月27日,工信部网站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规范条件》从企业基本要求、生产条件要求、技术能力要求、产品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销售和售后服务、规范管理等7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给出规范意见。

企业基本要求方面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00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万套或2亿瓦时。技术能力方面要求提出,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王辉)

上篇:工信部参与电动汽车安全法规制订
下篇:汽车等八大行业质量诚信问题凸显
分享到

© 2019 上海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2313号-2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