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9日和20日,上海、武汉、西安、江苏、安徽等多个省市密集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分别公布了各自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税收优惠、号牌政策及其他相关的优惠政策。本报将各地关于新能源汽车新鲜出炉的政策进行了汇总,发现各地对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虽有差异,但其行业政策的标杆意义日趋明显,体现了各地政府将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融入于行业发展的主旨之中。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享受免费牌照,纯电动乘用车补贴4万元
上海市政府5月20日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根据规定,进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以享受补贴。
1、财政补贴:乘用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补贴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补贴3万元;客车方面,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享受50万元补贴,8至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40万元,6至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15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20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50万元。
此外,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上海市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对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海市给予1000元的补助。
2、专用牌照额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3、专用营运额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营运,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现有管理规定框架下,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营运额度,并指导营运企业做好相关申领手续。
4、通行便利:上海市有关部门在日常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现有管理规定和框架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通行便利,优先发放相关证照,并指导消费者办理好相关申领手续。
武汉市:投16.8亿元推广新能源汽车,2014年将建1280个充电桩
5月1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至2015年年底,武汉市财政将投入16.8亿元,力争推广应用10500辆新能源汽车。同时,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已会同供电公司等单位形成全市充电设施规划,2014年,武汉供电公司将投入4430万元建设1280个充电桩。
武汉市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优惠政策如下:
1、政府公务、公安司法、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新增车辆的50%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
2、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3、落实免征车船税有关政策;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免费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
4、在市区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三环线内按核定线路通行。
5、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或租赁服务的企业,按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6、积极引导在固定区域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远城区(或新城区)新增出租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7、充电设施建设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按照电网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和优惠。
8、城市新建的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9、社会力量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并验收合格的交(直)流充电桩,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参照国家标准等额补贴,免缴车船税
5月19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将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同时,西安市对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根据规划,到2015年年底,西安市目标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安市目标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分散式充电车位7000个,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点。
公共交通方面,从2014年起,西安市新增公交车力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利用不低于500辆,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今后,新增出租车也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车辆方面,西安市的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用车新增和更新时,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能低于70%。到2015年,新能源公务车应用数量不低于600辆。此外,还将增加不少于200辆的新能源专用车。
江苏省:今年计划推广新能源车5321辆,省财政及地市财政分别补贴中央标准的40%和60%
江苏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意见》。此前,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个城市作为城市群入选了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域。2014年,江苏省计划推广新能源车5321辆。其中,南京市2530辆、常州市365辆、苏州市800辆、南通市367辆、盐城市1009辆、扬州市250辆。
据悉,江苏省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地市财政的补贴力度则不低于60%。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贴2.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6万元。此外,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将按照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据悉,纯电动汽车在换电模式下,用电价格按车辆里程收取,按不高于同类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的90%执行。纯电动汽车在充电模式下,则按充电电度收取,7座以下客车按不高于同类型燃油汽车成本的60%执行,其他类型按不高于同类型燃油汽车成本的85%执行。
苏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正式出炉
5月19日召开的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苏州市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正式出炉。纯电动汽车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苏州老百姓如果购买纯电动汽车,将获得最少8.1万元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超级电动跑车特斯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据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万嗣洪介绍,从苏州的补贴标准来看,纯电动汽车成为最大受益者。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小轿车)是按续驶里程数(R)来给予不同金额的补贴,纯电动客车(大客车)则是按车长(L)来给予不同金额的补贴。这与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的划分依据是相同的。
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是在2013—2015年期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0辆以上。其中,2014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800辆以上,2015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700辆以上。
万嗣洪表示,将坚持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突破,把公交车作为重点,2014年,市区将投放50辆纯电动公交车。未来两年中,各市、区新增及更换公交车,都要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苏州市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据其介绍,在推广初期,尤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时确定苏州供电公司作为全市充换电运营服务商,待以后大规模推广时,鼓励其他社会资本进入。
安徽省: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
安徽省在即将审议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辆给予补贴1万元,对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给予25万至50万元补贴。
根据规划,安徽省2014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4170辆。(种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