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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已离我们而去,这一年汽车行业政策密集发布,对车市发展产生显著影响。盘点2013年颁布的与车市发展息息相关的行业政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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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汽车政策法规大盘点

作者 富民
2014/1/5

2013年已离我们而去,这一年汽车行业政策密集发布,对车市发展产生显著影响。盘点2013年颁布的与车市发展息息相关的行业政策,或许从中可以得到启示……

●汽车召回

2013年1月1日,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和此前的汽车召回管理规定不同,新条例对生产厂家销售有缺陷产品的行为给予更严厉的管控手段。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今后,质监部门、汽车主管部门、商务部门、海关、公安交通部门、工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登记检验、维修、消费者投诉等信息的共享和记录机制。对于违反该条例相关管理规定的汽车企业和部门,增加了相应的惩罚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对驾驶员的管理更严格,提高了违法成本,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另外,实习期驾驶员上高速必须有老司机陪同。规定对闯红灯、遮挡车牌、酒后驾驶、超速等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抽烟、打电话等行为细节有了更明确的处罚规定。

●南京出台淘汰黄标车补贴方案

2013年年初,南京市决定在青奥会之前淘汰全市的6.6万辆黄标车。考虑到车主的利益,南京市政府专门出台了补贴方案,对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车主发放1500—10000元/辆不等的政府补贴。同时,12家车企还会给淘汰后购买新车的车主一定的优惠奖励。并且,对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淘汰拆解的黄标车,按实际废旧金属重量折扣后,由拆解企业给予每辆车200元/吨的提前淘汰奖励,这部分奖励到年底结束。

●京V排放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对新增轻型汽油车实施京V排放标准,不再受理汽车企业申请不符合该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环保目录。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在京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受雾霾影响严重的北京市率先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国V预热,具有示范意义。

●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意见

2013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到2015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占全社会内燃机产品保有量的60%,与2010年相比,内燃机燃油消耗率降低6%—10%,实现节约商品燃油2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采用替代燃料节约商品燃油1500万吨。为达到上述目标,中国政府提出六大重点工程及其目标,对未来乘用车市场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3年3月11日,公安部出台的《关于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以“小批量”“小3C”名义进口的汽车,如果外廓尺寸、转向灯、车辆识别代号、产品标牌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存在违规改装等问题的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毋庸置疑,《通知》对整个进口汽车市场秩序有积极意义,但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核算办法

2013年5月1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乘用车产品燃料消耗量数据报送与公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主体与核算办法、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制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与公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额度的结转与使用以及核算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到2015年和2020年,一家车企年度内所有销售车辆的平均单车油耗须分别降至百公里6.9L和百公里5.0L。

●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2013年5月1日起,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式实施,新标准取代了60万公里15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私家车行驶到60万公里后的“引导报废”。对于营运车辆而言,新规中列出四种情况必须强制报废:一是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三是经修理和调整后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尾气排放或噪声仍不符合标准的;四是在车辆年检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没有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西部鼓励整车项目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将以前不予鼓励的汽车整车制造作为西部各省鼓励类项目。面对趋于饱和的东部大城市残酷的市场竞争,车企开始挖掘西部市场潜力,竞相在中西部扩建生产线,新的鼓励政策被看作是吹响了汽车产业西进的号角。在新一轮优惠待遇的刺激下,更多的跨国车企开始酝酿西部建厂规划,促进了西部经济发展。

●广州实施“限牌新政”

2013年7月1日,广州正式实施“限牌新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该新政有效期为5年。增量指标按照1:5:4比例配置,一年发放12万个车牌,其中,新能源车车牌1.2万个,6万个车牌给摇号车主,竞价的4.8万个,单位额度12%,个人额度88%。相对于旧政策,广州新限牌令共有20项调整,其中有四大重点调整。一是10年内可无限次换车;二是2.5L以下车辆自由更新;三是将设置“区域车牌”;四是非户籍申请资格降低。按照新政策来看,置换市场将是各个品牌争夺的主要战场。

●大气防污国十条

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即“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认为是迄今为止中国为防治空气污染制定最严厉、最具综合性的计划,也被业内称为大气治污“国十条”。根据国十条要求,城市发展规划将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对整个汽车产业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带来机遇。

●成品油升级补偿政策

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内汽柴油质量标准,将从现行普遍的“国Ⅲ”升级到“国Ⅳ”,有条件的地方,汽柴油的质量标准将从“国Ⅳ”升级到“国V”,并明确了升级的最迟时间表。按照油品质量,进行升级加价,同时发布了相应的加价标准。即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第三阶段升至第四阶段,每吨加价290元和370元;从“国Ⅳ”升级至“国V”的加价标准是每吨170元和160元。

●新节能补贴政策

从2013年10月1日起,1.6L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实施新一轮推广补贴政策,入围车型门槛提高至百公里油耗5.9L。新标准中除了直接将油耗标准提高近8%以外,对油耗核算的整体控制也进一步趋严,以百公里油耗7L升为例,变系数至1.2倍,最终油耗检测结果相差0.2L。新节能标准的实施,享受补贴的车型将会大幅度减少,未来能享受节能补贴的车型比例将降低至3%—5%,市场上在售的绝大部分现有车型将无法享受节能补贴。

●汽车“三包”

2013年10月1日起,汽车“三包”规定正式落地实施。从起草到正式推行,三包法用了12年时间。这期间共经历了4次公开征求意见,50多次激烈讨论修改,多番博弈,中国消费者终于有了“可以说理”的依据。这无疑是2013年行业内外一件备受关注的大事。然而,目前汽车三包依然存在各类问题,主要源于汽车三包的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出来,细则规范也并不健全,期待国家质检总局不断完善。

●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

2013年10月,工信部发布了首批公示企业名单。根据公告,首批共有吉林通田汽车有限公司、抚顺金信客车有限公司、扬州新亚车辆有限公司等48家车企进入名单,特别公示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如果能够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考核标准,就有希望再度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并从车企劝退名单中退出。

●新《消法》

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稿。修改稿在内容上做了多项调整,更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共交通补贴。一直以来,公车都是车改的焦点。如今,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旨归的有关条例终于回应社会呼声,宣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预示着公车改革有了实质意义的破冰,但对汽车市场将产生一定影响。

●放开合资车企股比限制

2013年11月19日,制造业领域表示将进一步放开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其中也包括股权比例。长期以来,汽车整车合资中外资占股不得超过50%,并且外资的合资伙伴不得超过两家,这一限制是汽车产业政策的一道“红线”。在此之前一直没有松动的迹象。而最近以来,外资投资准入有了松动的迹象。2013年11月中旬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商务部上述表态应该是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阐释,放开合资车企股比限制已是大势所趋。

●天津实施机动车限购

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政府宣布实施机动车限购,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该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必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同时,12月1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小客车过户、非天津市小客车转入天津,在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天津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至此,自上海、北京、广州、贵阳之后,天津成为中国实施限购措施的第五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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