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对14种情况处以记6分的处罚。新规中明确指出,将对驾驶员闯红灯的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记6分。同时,新规对此也做了人性化的解读:如果是红灯亮了,刹车晚了,车直接冲过停止线,但又赶快停车,此时车刚刚越过停止线,就立即停住,是不会以闯红灯进行处罚的。
据了解,如今国内交通事故中,闯红灯是交通事故伤亡主因。为进一步警示驾驶人员,在新交规中,对冲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都进行了翻倍。笔者对新规的出台表示完全理解和赞同,也赞赏对新规中人性化的解读。对于闯红灯,部分小车驾驶员表示很委屈。“有时候公交车等挡住了视线,根本看不清楚信号灯的颜色,一些小轿车只能跟着‘感觉’走。”当前面的公交车幸运通过黄灯时,才发现自己已经闯红灯了。有交警表示,如果黄灯亮时车辆已经进入停止线内,在一些设有倒计时的路口,驾驶员则应利用黄灯给予的最后时间尽快通过路口,如果车并没有进入停止线内,则应立即减速停车。如因被误导或被树叶等遮挡视线导致误闯红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笔者对此有感而发。事实上,在笔者所在的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中,信号灯还是乱象频出的:有的地方绿灯有倒计时,有的十字路口没有倒计时:有的地方绿灯倒计时后还是绿灯,有的路口红灯倒计时后还是红灯;有的路口会突然冒出右转红灯禁行;还有的路口总是有交警或协管员指挥交通(协管员指挥的闯红灯算“闯”吗),更有的路口信号灯设置模棱两可的(短短十数米两个信号灯)。总之,作为一个有着多年驾龄的“老手”,笔者在经过一些路口时也会觉得一时无所适从,而非习惯性地“本能反应”。
如果从方便驾驶人和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何全城乃至全国不能统一标准的交通灯信号模式?简简单单,就是红黄绿信号灯,或者在每个信号灯前加上倒计时。这样的设置,按照笔者的理解,并不是件十分高难度的事情,那么,为何对一些交通管理部门来说十分难办呢?其实,如果有统一的信号设置,一方面方便了驾驶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执法者,可以适度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人性化”认定措施。另外,对于特殊情况下误闯红灯的,司机可以进行申诉,问题是,交管部门为何不能主动做好核查工作,提前将可以免予处罚的误闯红灯行为剔除,而非要等司机发现后去申诉呢?
红绿灯看似小事,却深刻影响着交通安全。而有些问题,并不是不可以解决,只要克服一些人为因素,都将不成问题。笔者提议:请相关部门再彻查一遍交通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