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据悉,由中消协牵头起草制订的《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在日前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及汽车企业、业内专家对《汽车安全服务规范》(草稿)进行了研讨,草稿中提出汽车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说明和警示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同时,汽车“三包”规定将择机发布。
汽车厂商应警示危险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指出,北京的特大暴雨已夺走77人生命,我们注意到,有的死难者是因水下车门打不开而溺死的。气候灾难或许是不可控的,但汽车安全必须是可控的,汽车厂商能不能为此做点什么,以避免悲剧重演?
据介绍,由中消协牵头起草制订的《汽车安全服务规范》(草稿)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突出两个关键词:安全和服务,规定了汽车消费者、经营者的安全消费权利与规范。其中提出,消费者有知悉汽车真实情况的权利,可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汽车产品与服务,汽车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发生汽车消费投诉后,汽车经营者应依法、高效予以解决或答复,不得推诿、拖延、欺骗消费者。
汽车“三包”将择机发布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私人小客车月均增加98万辆,汽车投诉量也随之大幅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消协受理的汽车投诉量达12304件。
对于汽车投诉和争议,栗元广指出,消协方面今后将依据《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受理汽车消费投诉,让汽车消费更安全,让纠纷解决的时间、经济成本大幅下降。如汽车经营者拒不接受调查,消协可通过揭露、组织听证会、发布消费警示、提请工商执法、支持诉讼等职能处理。
去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月,质检总局又对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之后就再无进展。对此,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在座谈会上透露,汽车“三包”规定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