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温州市区发生了一起碰撞事故。一辆广本车碰撞了一辆劳斯莱斯车,事故中人没事,但两车都有损坏。相对而言,广本车伤得更重些,但让广本车女司机头痛的事儿在后面(被判全责):即便劳斯莱斯最终只需要50万元修理费,除去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范围(车主购买了2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险),至少这辆广本车算是搭进去了。
事故中是责任人就应埋单,这本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事件之所以能引起一定程度的反响,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赔付价值的高昂。近40万元的赔付价还是经4S店初步评估后估算的,最终的价格还有待进一步确认,但八九不离十了。原先广本车主听说要赔付200万元,自己要掏出100多万元,“顿时傻了眼,愣在现场半天才回过神来。”
发生事故,事故双方的心情都不好受,尤其是广本车主,没有料到自己会赔上一辆车。对广本车主,笔者是有些同情的,但反过来又一想,被判全责,定是行车惹祸,交通法规统统置于脑后,至少是一时糊涂,但如果这回撞的是人呢?相信同情者会大为减少。而对于劳斯莱斯车主,笔者起先是觉得应该理直气壮地支持,但反过来一想,这回如果碰到的是自行车、电瓶车、“黑摩的”“黑三轮”呢?据说,每当这时,很多豪车车主,会自认倒霉,他们很清楚,即便最终闹到法院,官司打赢了,拿到钱的概率也很低,“那何必还费这工夫呢?”如果是参保的豪车,精明人心里都有杆秤,看修复是否超过2000元,如果不超2000元,要求对方私了,如果超过2000元,只好自认倒霉,因为对方赔不出,也有的自己算己责,让保险公司赔个七八成。一句话:豪车如果碰到“黑三轮”,什么200万元,4S店评估,全是浮云!
这样想来,普通车车主实际上在路上是艰难的。同样在路上行驶,为何偏偏受伤的总是我。如果在自身违法的前提下,碰到豪车会伤不起;不在全违法的前提下,伤人更是伤不起;即使一点都不违法,碰到“黑三轮”之类的,还要自认倒霉。对豪车车主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有的是钱。看来,我们的政策法规,似乎有必要在豪车、富裕阶层面前,把普通车主定性为弱势群体,给予相应的保护,不然,行人、非机动车车主在普通车主面前的弱势似乎也说不过去。
还有就是维修费到底要多少?劳斯莱斯方后来问4S店,但对方说具体维修费要到上海总部根据车况评估而定。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事后也赶到了现场,但他也给不出一个具体的价码来。这对普通车车主显然是个不公,如今,对很多车主而言,发生了事故,要到4S店维修,让保险公司参照4S店价格赔付几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多保险公司给出的赔付价只能是该配件的市场最低价,甚至是代用件价格,而投保时的价格却是按照新车价格投保。面对豪车的待遇,普通车主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面对豪车车损,保险公司何以报不上价来?说白了就是因为很多保险公司没有这个业务。一方面,豪车保险被拒现象通常在一些保险公司里存在,理由是大多会亏本。另一方面,很多豪车车主也不愿意每年花上10多万、几十万元来保险,理由是这些钱可以雇个专职司机了。
看来,保险公司、豪车车主的精明之处都在于充分了解自己的所需,都把钱花在了刀刃上。
还是用2月1日几名温州交警说的话告诫普通车主,只要自己守法驾驶,这种“逛一次就几十万没了的事”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当然,笔者认为交警忠言的前提是不要伤人,尤其是对新手和“本本族”,千万要小心驾驶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