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刘兆彬日前表示,尽管汽车“三包”出台未设定确切的时间表,但会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后“抓紧修改”“尽快出台”,并会给汽车制造商、销售商和维修商一个过渡期。
这也是自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征求社会对汽车“三包”意见,并搁置至今7年之后,官方首次对汽车“三包”表明态度和立场。
7年前,由于技术种种阻力,汽车“三包”最终不了了之。7年后,消费者对此的热情一如既往地强烈,行业内对此的态度似乎也略有松动,但质疑声依然普遍存在。那么,此次汽车“三包”再度正式推行,又能否顺利结出正果呢?
听证会和谐收场
10月26日,来自消费者、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等群体的16位代表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这是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后首个公开听证会。
出乎外界预料,本来以为会出现的激烈交锋场面,却并未在听证会上出现,各方代表都对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持普遍赞同与支持态度,并一致希望汽车“三包”相关规定能尽快出台,现场场面可谓一片和谐。
业界提出质疑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则于日前发表了对汽车“三包”的看法,并表示,实施汽车“三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就汽车“三包”规定,代表中汽协发表看法认为,汽车行业对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始终持积极态度,企业也愿意担负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的责任,但是,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配套体系并不健全。
叶盛基表示,汽车作为一个特殊产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当前,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还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同时,在没有明确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鉴定机构和消费者等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前提下,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反而会将相关事件复杂化,且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
叶盛基还认为,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前,首先应该完善汽车召回制度。同时,汽车“三包”规定也应该分阶段分步骤逐渐推出,待各项环境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实施汽车产品“三包”。
各方暗战“三包”
听证会上没有出现激烈的观点交锋,这其实并不难理解。当下,中国汽车消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倾斜,而且,未来一段时间内,车市前景并不乐观。同时,各大汽车生产企业都在营造加强自身的品牌和企业形象宣传,“亲民”是所有车企都想打出的一张大牌。无论如何,不会有企业在国家层面的公开听证会上跳出来和消费者打擂台,否则,多年营造的正面形象,或许就会轰然倒塌。
所以,笔者认为,汽车“三包”能否出台,肯定不是个暗战的过程。其中,消费者的诉求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明确的。难以琢磨的,基本上是生产厂商和经销商的态度,中汽协的观点,其实也代表了相当部分车企和经销商的观点。
不过,汽车“三包”出台的大势,应该不会有变,毕竟,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消费者的群体越来越大,其发出的呼吁声和产生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其实,想要让我国汽车市场健康长久地走下去,汽车“三包”作为一个非常必要的辅助约束工具,也是不可或缺的。国家质检总局在时隔7年之后,再度将汽车“三包”提上日程,应该也是基于目前国内汽车行业的现状。当然,对于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无论怎么“三包”,企业成本的增加肯定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如果“三包”规定不清晰或是存在较大争议,那么,未来执行过程中,企业还将为之付出更多精力和成本。
所以,汽车“三包”希望虽然不小,难度同样亦是很大。(顾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