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2011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专业委员会主任罗健夫指出,我国汽车回收再制造体系总体而言非常薄弱,在政策引导、产业规划以及企业配合等方面都还需要下一番苦功。
针对这一情况,罗健夫给出了四点建议。首先,他建议将可再制造旧件回收纳入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和工作中。具体而言就是,将再制造旧件纳入商务部再生资源市场体系中;工信部在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中,针对不同类型的机电产品,组织龙头企业组建可再制造件回收组织或实体,如机床回收组织、工程机械回收组织等;将再制造旧件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循环经济或综合利用项目中,获得中央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资金或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
其次,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在国内逐步形成专业的可再制造件回收商,以满足再制造行业的发展。建议地区行业组织可以加强合作,组建临近区域跨地区的专业旧件回收机构或组织。
第三,适度进口国外可再制造件,促进废旧资源国际大循环。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制约和阻碍,建议制订修订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适度放开进口一些国外可再制造旧件到国内来进行再制造,可以就地销售或者返销原产国。尤其是针对我国紧缺的废旧资源和关键零部件及总成等,如废旧汽车发动机、自动变速器、转向器以及废旧电子电器等。
第四,建议相关企业在旧件回收方面立即行动,加大投入,力争成为该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记者 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