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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中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课题通过专家验收 本报讯 3月27日—28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的4项“十一五”863计划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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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7

中汽中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课题通过专家验收

本报讯 3月27日—28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的4项“十一五”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课题——“清源电动汽车技术平台研究开发”“纯电动-混合动力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研发”“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性试验研究与检测评价”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标准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在天津顺利通过科技部专家组验收。

科技部领导及验收组专家参观了电动汽车的能力建设并试乘试驾了全新开发的纯电动高速轿车,考察了新能源汽车相关试验室建设,并逐一听取了课程负责人的汇报及审阅了验收报告和相关材料。经过研究讨论,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4项课题均完成了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了课题目标和考核指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车损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车主出了车损险而保险公司“无责不赔”的现状将会改变。中国保险协会4月7日发布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投保人的车辆发生了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且责任一方怠慢理赔时,车主可申请代位求偿,提前获得保险公司的先行赔付。

此前,有不少车主抱怨“明明上了全险,出险时却得不到理赔”,这就是媒体所说的“无责不赔”。如果无责任方车主出现车损险,原本应由对方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却会因对方保险公司的流程问题或对方车辆没有上三者险而使无责车主在理赔时遇到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被保险人如果要求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提交代位求偿申请表,同时,签署权益转让书,这样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之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向责任方索取理赔金。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如果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时,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汽车配件价格采集中心”采集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自2009年7月由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与上海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共同组建的“汽车配件价格采集中心”成立至今,共完成20大车系、约400余款车型的汽配价格数据采集工作。

2011年,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与上海汽配流通行业协会的合作将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上展开,其带来的直接成果之一便是《物损评估管理系统》汽配价格数据库的全面扩展和即时更新。据预计,“汽车配件价格采集中心”将完成共计近500款车型的数据采集及数据更新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各大汽配城中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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