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密切跟踪政府各类科技政策最新动态,指导和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各项科技优惠政策,1月18日,上海汽车技术管理办公室携手上汽集团规划与对外合作部在上汽培训中心举行讲座,邀请市科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领导就“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进行辅导,上汽集团和上海汽车下属企业100余名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人员踊跃参加。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来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投入的优惠政策,是一项被普遍认为含金量极高的科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按150%的比例实行税前加计扣除。2008年上汽下属企业在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上共获减免所得税4.19亿元,其中,上海汽车及其下属企业共获减免所得税3.67亿元。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也是一项含金量较高的地方政府的科技优惠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管理办法和认定程序,凡被认定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5年给予减半扶持。据悉,上海汽车联络站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科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评为“200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优秀集体”。(季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