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1月28日,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之后,决定自2010年2月28日开始,对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生产的75552辆RAV4车辆进行召回。2月2日,又发布了针对不久前召回的RAV4产品的具体改善措施,同时再次宣布一旦零部件调配等相关准备工作就位,就会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知客户进行无偿修理。并声称,针对解决在极个别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加速踏板阻滞的内部结构摩擦问题,通过相关测试开发了强化踏板性能的改善措施,并决定将此改善措施实施于顾客正在使用中的产品,使顾客能放心地使用。(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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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召回部分 RAV4并发布改善措施
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