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的一个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个别汽车经销商对与客户所订购车合同,承诺不予兑现,态度十分傲慢。加价提车,延迟交车等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笔者认为,在目前市场火热的大环境下,不少厂商由于去年下半年销售的严重下挫和对今年生产安排的保守,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直接导致了不少汽车品牌车型成为市场的紧俏资源,再度出现“买方市场”格局。这就造成了上述个别经销商错误地以为,客户有求于我嘛,所以不捞白不捞,不榨白不榨。
而在笔者看来,对目前我国车市的增速,不仅是这2家经销商,包括众多厂商在内,均应有一个清醒和理智的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目前的车市增速是特殊困难时期的特殊政策刺激下的特殊产物。目前车市的增速能否可持续?答案是带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从去年8月份至今年1月份的半年时间,有5个月销售同比为负增长,有1个月仅增长3.37个百分点;去年1—11月、1—12月和今年1月份,累计销售增速跌至一位数。由于同比基数很低,下半年的持续快速增长,不会有什么悬念。问题是明年,如何实现《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中的“稳定增长”,存在变数,难度很大,因为今年4月份起的汽车月销售都在百万辆以上,同比超过25%,其中轿车33%以上,最高时的增速高达60%。
其次,目前的增速是非常态下的市场表现。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1.6L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如期停止、汽车下乡政策告一段落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力度措施减小,那么,恢复到常态下的汽车市场,又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景象呢?何况,3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只是《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中的目标之一,绝不是唯一目标,我国汽车产业要在“调整”中“振兴”,还有多项目标也要在3年里实现,比如,自主品牌轿车国内市场份额要“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新能源汽车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中提出:要“注重工业发展与服务增值相结合”等。
汽车产业的振兴并非产销增速的单打独斗,汽车业的发展要与社会协调,要与环境友好,方能保证汽车业的持续和健康发展。一切有志于靠汽车“吃饭”的单位与人士,无论市场在“买方”或“卖方”态势下,均应兢兢业业,诚心和诚信经营,都应该善待每一个客户。 张伯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