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11项政策措施中第三项“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包括牌照注册数量、车型限制、各种区域市场保护措施、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地汽车进城收费,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汽车购置的措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清理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确需继续保留的限购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应暂停执行,不能暂停执行的,应于2009年3月10日之前报国务院批准。”
笔者以为,这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是确保我国共克时艰这个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在目前众多利好政策刺激下,国内汽车市场的滑坡势头稍有遏止,市场销售略显回暖迹象;但要使今年汽车市场增速不低于GDP的增幅,还是件极其令人揪心的事。
汽车出口市场,在金融危机的阴霾下,原先的增长年景已经不见数月,且在继续加深和发展,1、2两个月份汽车出口同比下降58%,其中乘用车和商用车分别下降71%和43%。怎么办?一方面要千方百计遏制出口的跌势,另一方面用“堤外损失堤内补”的办法,温总理去年10月30日在莫斯科看望我驻俄使馆人员时说,“我们的汽车很好,物美价廉,像新锐牌子,但有些国家就不让你进,那么我们自己就想法扩大内需吧。”
有几个地区热衷于恢复“五一”长假之时,国务院日前强调各地必须如实执行今年国家长假和休假的安排。有的地区迅速取消了原先“恢复‘五一’长假”的决定,充分显示了中央的权威。如今《规划》规定的3月10日已过,4月份以来,那些直接或间接限制购车的地区(有限制私车牌照的,有规定1:0L及其以下小排量车禁上主要大街的,有规定不给小排量车核发牌证的,有城区主干道不准微车通行的),在《规划》面前,这些地区与中央的政策博弈中,究竟如何处置,是取消还是坚持,也该有个明白的交代啊!市场拭目以待,广大用户与潜在消费者也将翘首期盼。不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有权威人士认为,当前继续限制购车,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都是限制经济发展的大敌。
汽车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上下游产业链的带动作用,众所周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尽人皆晓。在《规划》的众多政策措施刺激下,能否真正扩大汽车内需、确保今年GDP的增速,收到较好的预期效果,需要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和地方齐心协力“共克时艰”。退一万步说,如果汽车市场遇到更大的困难,中央虽也做了应对这场金融危机的长期准备,储备了充足的“弹药”,预留了政策空间,可能出台更具重磅“弹药”的政策方案。但愿新方案中取消各地“限购汽车”不再成为又一颗重磅“炸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