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0年,日本颁布了汽车循环利用法,丰田回收再生率在95%以上,本田、日产等厂家也在汽车回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国内汽车回收业一直未有严格标准,厂家、政府的环保力量一直都集中在研发新能源车型上,但对汽车回收这一块关注甚少。
自2001年我国颁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来,2006年商务部曾召开会议表示对此《办法》进行修改,但仍未对企业提出要求。今年3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启动,国家首批选取包括一汽、江淮、奇瑞3家整车生产企业在内的14家企业进行再制造试点。据悉,新的管理办法已被国务院列为年度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年内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