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把“为了股东利益”作为崇高使命,是上汽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重要责任。为此,上汽要做到两个保证:一是维护国家股东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维护社会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持续增长。
上汽集团是国有大集团,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大集团的重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上汽集团汽车销量从1.65万辆提高到169万辆,增长了102倍;上缴税收从0.3亿元提高到139亿元,增长了463倍,国有资产获得了极大的回报,实现了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上汽建成了上海重要的支柱产业和中国重要的汽车工业基地,这是上汽履行“为了股东利益”崇高使命的成功实践。
2006年12月20日,上汽改制重组整体上市。上市后的上海汽车,必须遵循资本市场的规律,把企业发展与投资者收益统一起来,既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社会股东的投资回报。
维护国家股东利益,是因为上市公司——上海汽车的资产中,绝对控股的国有资产比重占83.83%,巨额的国有资产交给上汽,上汽理所当然地要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当守护者,理所当然地要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当贡献者,理所当然地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当回报者。可以说,上市以后的上汽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更重了、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维护社会股东利益,是因为上市公司吸引着社会投资者,他们信任上汽,看好上汽,把上汽作为投资方向。上汽要成为资产收益好、规范运作好、市场形象好、社会责任好的上市公司企业形象的典范,让股东享受上汽的经营成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上汽应该成为“十七大”报告的践行者,使投资于上汽的社会投资者获得财产性收入。
上汽作为上市公司,要确立正确的业绩观,以资产收益能力为核心标准,要运用资本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恪守“三公”原则,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尚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