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政府采购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项目之一,公务车采购的改革一向备受关注。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统计,去年政府用于公务车采购的财政支出规模在800亿元左右,占去年4000亿元政府采购规模的20%。作为公务车采购制度的一个新方式,过去一年中汽车协议供货和汽车协议供货联动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展开,而公务车采购市场也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据统计,截至目前,共有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汽车协议供货。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山西、河南、广东和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实行了汽车协议供货联动。
所谓的汽车协议供货,是指各省对公务车采购通过统一招标,确定品牌、价格、期限、服务条件等因素,并以协议形式固定下来,然后通过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告知省内各采购单位共享。目前,汽车协议供货基本上是实行省(区)本级汽车协议供货,但协议供货结果各地市也可以共享。而汽车协议供货联动则是由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省政府采购中心联合负责制订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采购结果省市共同强制执行。
在汽车协议供货出现之前,汽车采购,特别是零星公务用车的采购,大都是采购人指定品牌,采购中心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基本上仅在代理商之间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