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4月15日起至7月31日,天津市工商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拍卖、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电子产品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将成为整治重点。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突出整治四大问题,一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二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三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四是经营者利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不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损害消费者及他人合法权益。(徐晶晶)

